各種公共建筑的使用性質和類型盡管不同,都可以分成主要使用部分、次要使用部分(或稱輔助部分)和交通聯系部分三大部分。設計中應首先抓住這三大部分的關系進行排列和組合,逐一解決各種矛盾問題以求得功能關系的合理與完善。在這三部分的構成關系中,交通聯系空間的配置往往起關鍵作用。
位置與數量依功能需要和消防要求而定,應靠近交通樞紐,布置均勻并有主次,與使用人流數量相適應。
交通樞紐布置要點:
使用方便,空間得體,結構合理,裝修適當,經濟有效。應兼顧使用功能和空間意境的創造。
在公共建筑設計中,考慮到人流的集散、方向的轉換、空間的過渡以及與過道、樓梯等空間的銜接,需要安排門廳、過廳等形式的空間,起到交通樞紐與空間過渡的作用。